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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计生协在全市开展“百、千、万”活动标准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日期:2007-08-03

 

 

各区计生协:

今年,市计生协提出:继续按照中国计生协关于开展创建合格协会和开展争创计划生育先进协会和先进个人的要求,广泛开展争创“百、千、万”活动,即:全市各级计生协在近五年内创建“百个示范协会之家、千名优秀中心户长、万户计生和谐家庭”,现将标准通知如下。

一、标准:

(一)示范协会之家标准:

1、组织健全:

1)有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并聘任了秘书长;

2)有10%以上的村(居)民是协会会员;

3)有按规定配备的中心户长;

2、规范建设:

1)有醒目的“会员之家”标志;

2)有固定的活动场所;

3)有电视机、影碟机等宣传设备;

4)有较丰富的学习宣传材料,有棋类、球类等丰富的文体活动健身器材;

3、作用发挥:

1)有规范的制度、学习和活动计划;

2)有会员、中心户长花名册、协会工作网络示意图;

3)有聘请的群众需要的科技志愿者;

4)会员活动开展经常,并有较强的吸引力;大多数会员都参加会员之家的活动,并能从中获益,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

(二)优秀中心户长标准:

1、中心户长门口有户长标牌、室内有联系户情况挂牌、有活动记录、有宣传资料;

2、模范履行“五项职责”:

1)带头学习政策法规、科学知识,带头少生快富;

2)宣传党的人口政策、生殖健康及“三优”知识,定期组织联系户活动;

3)热情为育龄群众的“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帮助他们少生快富;

4)密切联系群众,配合技术人员组织育龄妇女开展“三查”,经常走访谈心,传递信息;

5)积极参与村民自治,监督政策执行;

3、拥护党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

4、带头学习,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知识;

5、经常同本户所联系的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主动提供各项优质服务,使联系户成为计划生育和勤劳致富的典型;

6、积极参与本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在自治中发挥带头、监督、骨干作用;

7、工作成绩突出,得到本地群众的公认和拥戴。

(三)计生和谐家庭标准:

1、生产技术新(劳动就业观念新):学习科学、运用技术、勤劳致富;

2、生活方式新:丰富生活、勤俭持家、健康向上;

3、生育观念新: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顺自然;

4、道德理念新: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夫妻恩爱,教子(女)有方;

5、法律意识新:遵纪守法,文明诚信、关心大事、热爱公益;

6、人际关系新:邻里和睦,互帮互助,团结合作,共同富裕。

二、评选:

从今年起,市计生协在全市开展“百个示范协会之家、千名优秀中心户长、万户计生和谐家庭”的创建活动,市计生协将进行表彰,表彰时间、办法另行通知

各级计生协要依据市计生协制定的标准,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报对象认真考察,听取基层协会意见,经过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确定,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评选申报。

 

 

 

二○○七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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