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新建住宅小区多、人口计生管理复杂且难的实际,东西湖区明确相关部门在新建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职责,建立“社区管理、部门配合、物业协助、业主参与”新建住宅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机制,以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无缝隙覆盖、无漏洞管理”。区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管理局在审查新建住宅小区规划方案时,必须有将社区办公用房面积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纳入到开发商的建设工程规划;在工程竣工后的规划验收时,发现开发商将提供给社区居委会使用的办公用房挪作他用或未达到标准的,必须现成开发商调整用房或补足标准后再行验收。区建设局(房产局)必须将新建住宅小区的人口计生工作纳入行业管理范围,督促相关企业在办理和核准建筑开发商《建筑施工许可证》时,严格审查计生相关证明,及时与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签订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责成施工企业指派专人对建筑工地外来民工实施管理与服务;积极协调市开发办在办理和核准开发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时,督促开盘售楼方做好业主家庭信息的初始登录,并及时向所辖社区居委会或前期物业单位提供其原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或从业单位及地址等真实信息;在办理物业管理资质申报和备案时,督促物业公司按照“和谐合作、共驻共建、服务双赢”的理念,在每个新建住宅小区选派一名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工作人员担任计划生育协管员,并把好“三关”,即业主入住登记关、业主迁出登记关、业主计生动态信息关。区公安局要求辖区派出所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业主的登记管理,为各街道(办事处、园区)人口计生部门及时提供人口出生信息;社区民警及治安协管员在办理小区外来人口暂住登记时,要严格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未持有婚育证明的外来人口,及时通报给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在新建住宅小区内发生妨碍计划生育工作者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时,社区民警应及时依法查处,确保计划生育工作者的人身安全。区民政局要将新建住宅小区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在加强社区建设的同时,督促社区落实社区计划生育专职群干,协调卫生部门做好新建住宅小区内卫生计生服务站(室)建设、服务工作。区卫生局要加强对新建住宅小区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站(室)建设的技术指导,配合人口计生部门开展好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咨询和计划生育技术随访服务。区工商分局在注册(年审)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营业执照》时,加强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物业管理公司配合社区居委会做好新建住宅小区的人口计生工作。区人口计生委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解决全区新建住宅小区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协调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区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建住宅小区的人口计生工作,并负责对街道(办事处、园区)、区政府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予以检查、督办。各街道(办事处、园区)要将新建住宅小区按属地化管理的要求纳入所辖社区管理范围;本着“先期介入、工作前置”的方法,主动与开发商、建筑商和物业管理部门接触,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沟通交流信息,协调建筑工地共同做好外来民工的计生管理服务;及时与辖区内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签订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规定物业部门在建立业主家庭档案的基础上,协助社区居委会建立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卡,并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馈计生工作;定期召开社区居委会、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单位负责人的人口计生联谊沟通会,及时通报小区内人口计生管理、共同协商解决加强小区内人口计管理服务工作的有关事宜;在新建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开始运作之后,所辖社区居委会要及时向已入住的业主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吸纳他们中的积极分子组成计生协会组织,推行门栋长、单元长等计生管理信息员制度,实施思想教育说服人,优质服务感染人的计生管理服务新思路和新方法,并将计生工作纳入业主公约中,积极引导业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现新建住宅小区人口计生工作的共建共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