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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日期:2008-05-21

 

 

武人计办[200820

 

 

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口计生委,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发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经发局,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现将《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五月九日

 

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加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

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务员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保“十一五”人口发展规划实现,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人口计生行政效能监察的指导思想

我市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重点突破整体推进、依法实施规范运行、求真务实高效便民的原则,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核心,以人口计生制度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公务员素质为关键,促进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行政部门及其公务员正确履行职责,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全面履行监察职能,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人口计生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降低管理成本,促进依法行政,维护政令畅通,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建设运转协调、公正透明、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人口计生行政管理系统。

二、人口计生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目标

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通过对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及其公务员履行职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行政监察,促进依法行政,及时纠正和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严重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解决“行为不规范”、“素质不高”、“作风不实”、“效率低下”等问题。人口计生行政效能监察的工作目标:

(一)规范行政行为。合理划分事权,建立岗位责任,规范行政行为,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

(二)促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行政,文明行政,规范行政,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行政程序不合法等问题。

(三)提高办事效率。严明职责权限,精简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问题。

(四)增强服务意识。加强思想教育,转变行政职能,积极为民服务,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五)提高干部素质。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群众信得过、工作上有本事、廉洁奉公的干部队伍,解决思想保守懒惰、知识储备不足、创新意识欠缺、以权谋私等问题。

(六)改进工作作风。制定切合实际的规章制度,强化作风建设,切实做到求真务实和令行禁止,解决形式主义和纪律松弛等问题。

(七)提高工作质量。创造性地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解决执政能力不强、诚信度不高等问题。

三、人口计生行政效能监察的主要内容

(一)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能,实施行政效能监察

1、各区人口计生委根据实际科学拟订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行政措施,协调、督促、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综合治理,监督、检查有关人口计生政策、法规、行政措施的贯彻执行。

2、各区人口计生委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进行信息交流的分析研究,向本地党委和政府报告人口计生工作情况,对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对策。

3、各区人口计生委根据省市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口计生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人口计生目标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考评,负责人口计生统计和分析研究工作。

4、各区人口计生委制定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性的人口计生基础知识教育,协调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计生宣传工作。

5、各区人口计生委综合管理、指导、监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和规范,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避孕药具发放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和有关人口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

6、各区人口计生委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7、各区人口计生委编制财政拨付的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监督、检查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与管理,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进行检查、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

8、各区人口计生委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对党政领导干部完成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9、各区人口计生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10、各区人口计生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围绕人口计生工作中心,实施行政效能监察

1、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目标的实现实施效能监察。对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生育政策执行情况、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管理情况、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情况、违法生育处理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有奖举报制度的落实情况等实施监督。

2、围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实施效能监察。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情况、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机制的建立情况、出生人口性别比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B超管理情况、终止妊娠手术和药物管理情况、孕情管理情况、“两非”案件的查处情况、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建章立制情况等实施监督。

3、围绕依法行政实施效能监察。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打击破坏计划生育的违法犯罪行为情况、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公民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保障情况、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政执法公示制、行政执法督察制的贯彻落实情况、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行为的规范情况、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的纠正情况等实施监督。

4、围绕优质服务实施效能监察。对以街级计生服务站和乡镇中心服务站为重点的基层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情况、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情况、基层计划生育技术装备水平和服务能力情况、“三查四术”免费服务和生殖健康服务情况、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情况、奖励扶助政策落实情况等实施监督。

5、围绕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实施效能监察。对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为主的管理体系的建立情况、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情况、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经常性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情况、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免费服务情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的完善情况、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建设情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管理和协作情况等实施监督。

6、围绕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效能监察。对为民、务实、廉洁、高效行业作风建设情况、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情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情况、奉公执法廉洁从政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倡导情况、行业不正之风的纠正情况、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情况、廉政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情况、惩防体系构建情况、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招标投标情况、药具管理情况等实施监督。

四、人口计生行政效能监察方法

人口计生行政效能监察坚持行政效能监察质量与行政效能监察数量的统一、行政效能监察稳定性与行政效能监察灵活性的统一、行政效能监察民主性与行政效能监察集中性的统一。行政效能监察质量是确保计生国策得到落实和各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得到贯彻的保障。在确保行政效能监察稳定性的同时,也要把握好及时性和动态性。要依据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新特点,及时调整监察内容,保证行政效能监察重点的实现。在监察过程中既要实行广泛的民主监督,接受社会评议,又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纠正主观意志的评议。

(一)通过领导机关进行监察。通过上级领导机关的评价,监察行政效能情况。领导机关对职能履行情况和业绩情况进行监督,了解掌握行政效能实际状况。

(二)通过效能监督专班进行监察。组织效能监督专班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工作效率情况、工作作风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监察行政效能情况。

(三)通过机关内部互相测评进行监察。在同一机关内部不同职能部门之间采取互相测评的方式,监察职能部门行政效能情况。

(四)通过下评上进行监察。在人口计生系统中,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征求下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意见,可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收集监察意见,掌握上级部门行政效能情况。

(五)通过有奖举报发动群众进行监察。各地可以通过有奖举报,动员全社会参加监察,开展行政效能评议。可以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发动群众对行政效能进行评议。

(六)通过受理行政效能投诉进行监察。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行政效能投诉制度,加强对效能投诉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可运用现代通信和技术手段开展评议,提高投诉件的办理时效和质量。

五、人口计生行政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人口计生系统要深刻认识开展人口计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要建立委党组统一领导,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构组织协调,各职能处(科)室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人口计生行政效能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区人口计生委成立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有关副职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各区人口计生委要认真开展人口计生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精心组织,做到有领导负责,有工作机构,有实施办法,有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各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人口计生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

(二)突出工作重点。在开展人口计生效能监察工作时,要突出工作重点,保证取得实效。要将监督检查人口计生部门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等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着力解决行政决策失误、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之中统筹安排。各区人口计生委每年度可结合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实施效能监察。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将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更好地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实现工作的良性互动,保证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为实现全市人口计生工作的总目标、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强对效能建设工作的指导,要将重点处、科室、重点单位、重点岗位及制度建设的完善和落实情况作为监察重点,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做好明察暗访工作。通过组织问卷调查、开展听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注意发现和解决人口计生部门效能建设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并加以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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