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一、申请 (一)申请对象: 计划生育系统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涉及计划生育情况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查,必须提出申请。 (二)需要的资料: 1、以单位、个人名义提出审批申请。 2、调查方案。包括:(1)调查名称、调查机关、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对象、调查方式、调查时间、调查主要内容、资料上报时间和份数、调查结果的公布时间和公布方式等;(2)统计调查所需填报的各类报表、调查问卷和各项指标的解释、逻辑关系、计算方法及相关的技术问题;(3)统计调查需要的人员和经费预算及其来源;(4)抽样调查的抽样方案。 3、相关文件。包括新建立该调查项目的背景材料、重大调查项目的研究论证材料及试点报告等。 4、网上填报《计划生育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申报表》并上传 (三)资料上报要求: 先用电子文档上传资料,随后将“原件”邮寄武汉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统计处。 二、受理 由市计划生育委员会规划统计处在网上接收统计调查审批申请。接收责任人:张翠香 三、调查 由市计生委规划统计处对统计调查审批申请进行调查,并提出部门受理意见。责任人:高惠祥、王卫明、张翠香 四、审核 由市计生委分管规划统计工作的副主任夏清芬进行审核。 五、审批 由市计生委主任韩燕君进行审批。 六、登记 由市计生委规划统计处对统计调查审批项目进行登记。责任人:王卫明、张翠香 七、发放批准函 对拟批准的统计调查审批申请发放批准函。责任人:王卫明、张翠香 八、退件 对暂缓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统计调查审批申请,给予退件。责任人:王卫明、张翠香 九、承诺时限 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从收到正式申请函及完整的相关资料后计时;与国外机构合作组织的统计调查,由国家计生委统计工作机构与外事及保密工作机构会签,审批时间适当延长)。 |
|
|
 |
|
 |
|